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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新闻稿录用标准

发布时间:2008-12-1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学院宣传工作的深入以及宣传力度的加强,各科室新闻投稿积极性明显增强,稿件数量稳步上升,但稿件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为了规范新闻写作,提高上传效率,提升校园网宣传质量,特制定如下录稿标准,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队伍建设

各部门至少指定一名人员为特约记者,履行网络新闻宣传信息管理员职责,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认真撰稿、及时投稿,形成一支师生广泛参与、反应快捷迅速、报道精确全面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队伍。

二、稿件内容

围绕学院办学特色、育人环境、典型人物、成功经验等,对大型活动、突出事件、重大决策、先进人物等进行报道。班级会议、科室会议、日常工作等一律不予录用。

三、稿件撰写

1、原则:按照“谁主办谁组稿”、“谁组稿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办单位人员第一时间撰写稿件。

2、格式:标题居中,加粗,不得使用破折号。第一段段首为:本站讯]…单位报道:接下来为正文,无须加粗。例如:        

我院首次开展教师网上评学活动

本报讯教务处谢凤梅报道:72上午,我院教务处组织各分院、社科部、军体部全体中职与高职任课教师首次开展了网上评学活动,此次评学对象为130个在校班级。

……

……

3、字体、字号:全文一律采用WORD默认的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无须加粗。

4、字数:每篇稿件字数不得少于200

对于稿件格式等连续三次不符合要求的科室,原则上一周内不再录用其稿件。另,宣传部邮箱设有自动回复,请认真阅读!

四、稿件投送

1、程序:初稿→组稿单位负责人审核→发宣传部邮箱→宣传部编辑审稿→网络中心上传

2、要求:若有照片,文字稿与其相关照片建一个文件夹,并打一个压缩包发送。

针对滥竽充数、把关不严、错误明显的新闻稿件,宣传部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原则上新闻事件发生3天后的“旧闻”不予录用。 

五、稿件的发布

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的网络新闻稿件由编辑审核合格后转送网络中心上传发布,对不予上传发布的均不退返稿件、不再告知投稿单位和个人。党委宣传部对全院网上上传发布的新闻信息均拥有正当的修改权、建议权、审核权和删除权。

党委宣传部

                                                             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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