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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建设

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1 13:28: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2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双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经学校聘任,连续承担教学任务 1 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7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今年已报名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认定条件

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中列明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按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两种类型,依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高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初级“双师型”教师和兼职“双师型”教师。

三、认定流程

1.学校在“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服务平台”上生成教师账号并发放。教师账号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123456(去年已有账号的按去年的密码)。校内教师类型均选“专任教师”,校外外聘教师类型选“兼职教师”。

2.申报教师登录“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服务平台”(网址:http://171.34.42.28),完善教师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见附件2《双师申报管理系统-教师使用手册》,教学考核情况表、课时量统计表见附件)。平台填报截止时间202258日。

3.学校完成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初审,其中首次参加双师认定、并通过校级初审的直接认定为校级“双师型”教师。

4.教育厅专家组审核,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教育厅公布通过认定的教师名单。

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范玲俐139******7252、张晨159******4120,人事处陈韵184******7053。职称问题咨询人事处张小元139******7182




人事处、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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