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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外语学院家校联系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14:30: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三全育人”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建立高校、社会、家庭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完善我院家校联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校联系内容

(一)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身心状况

1.思想状态、情感状态、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状态;

2.学习和工作态度、为人处世、同学和师生关系等情况。

(二)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

1.每学期学习成绩、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2.每学期挂科、重修、补考、缓考等情况;

3.每学期应修学分情况,学籍清理、学业预警情况;

4.每学年综合测评情况;

(三)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

1.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缴纳学费情况;

2.考勤、缺课、旷课情况,请销假情况;

3.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第二课堂、实习、就业见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情况,获得创优评优、创新创业等各类表彰奖励情况;

4.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情况;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违纪处分情况;

6.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结合职业生涯规划,对学生取得成绩和进步、未来职业选择等客观评价和建议。

(四)其他需要了解和告知的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2.了解学生家庭可能存在的变故和变化;

3.告知学生在校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不良网络贷款等情况,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家校联系方式

(一)健全联络信息渠道

1.健全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网络渠道建立健全学生完备的信息档案和数据库。辅导员要准确掌握学生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到学生和家长,做好及时更新维护。

2.畅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与家长沟通联系的主流信息渠道,如家长通讯录、QQ群、微信群、钉钉等,定期、及时向家长告知和了解相关情况,畅通学生家长与学院的联络渠道,加强家校互通互信。

(二)明确家校联络职责

1.每学期辅导员需至少50%的学生家长单独联系1次。以信函、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学生的在校表现,互通有无,获得家长支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征求家长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每学期末辅导员向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家长传达喜讯,对受处分、学籍异动等学生家长传达通知;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在辅导员沟通联系基础上,加大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频率。以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普及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裸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有关情况的知识和危害,提醒家长合理规划学生的消费支出。

3.对学生遭遇意外事故、严重心理障碍、突发疾病、厌学、休学、退学、受到开除学籍以上处分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本人协商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家校联系工作,畅通家校联动途径,做到特殊学生经常联系、重点学生加强联系、一般学生保持联系,确保学生的思想、学业状态、情感状态、生活状态等情况能够及时互通掌握,有问题及时防范干预。

2.辅导员开展家校联系工作要做到前期有安排联系有记录工作有反馈结束有总结,同时在家校联系过程中注重有温度的关心、帮助学生,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确保家校联系取得实效。

3.要建立和完善家校联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情况应纳入个人工作考核。

 


终审:旅游与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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