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外语学院家校联系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三全育人”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建立高校、社会、家庭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完善我院家校联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校联系内容
(一)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身心状况
1.思想状态、情感状态、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状态;
2.学习和工作态度、为人处世、同学和师生关系等情况。
(二)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
1.每学期学习成绩、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2.每学期挂科、重修、补考、缓考等情况;
3.每学期应修学分情况,学籍清理、学业预警情况;
4.每学年综合测评情况;
(三)告知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
1.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缴纳学费情况;
2.考勤、缺课、旷课情况,请销假情况;
3.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第二课堂、实习、就业见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情况,获得创优评优、创新创业等各类表彰奖励情况;
4.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情况;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违纪处分情况;
6.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结合职业生涯规划,对学生取得成绩和进步、未来职业选择等客观评价和建议。
(四)其他需要了解和告知的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2.了解学生家庭可能存在的变故和变化;
3.告知学生在校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不良网络贷款等情况,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家校联系方式
(一)健全联络信息渠道
1.健全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网络渠道,建立健全学生完备的信息档案和数据库。辅导员要准确掌握学生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到学生和家长,做好及时更新维护。
2.畅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与家长沟通联系的主流信息渠道,如家长通讯录、QQ群、微信群、钉钉等,定期、及时向家长告知和了解相关情况,畅通学生家长与学院的联络渠道,加强家校互通互信。
(二)明确家校联络职责
1.每学期辅导员需与至少50%的学生家长单独联系1次。以信函、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学生的在校表现,互通有无,获得家长支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征求家长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每学期末辅导员向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家长传达喜讯,对受处分、学籍异动等学生家长传达通知;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在辅导员沟通联系基础上,加大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频率。以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普及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裸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有关情况的知识和危害,提醒家长合理规划学生的消费支出。
3.对学生遭遇意外事故、严重心理障碍、突发疾病、厌学、休学、退学、受到开除学籍以上处分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本人协商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家校联系工作,畅通家校联动途径,做到特殊学生经常联系、重点学生加强联系、一般学生保持联系,确保学生的思想、学业状态、情感状态、生活状态等情况能够及时互通掌握,有问题及时防范干预。
2.各辅导员开展家校联系工作要做到前期有安排、联系有记录、工作有反馈、结束有总结,同时在家校联系过程中注重有温度的关心、帮助学生,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确保家校联系取得实效。
3.要建立和完善家校联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情况应纳入个人工作考核。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