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单位共青团战线荣获多项省市级荣誉
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共青团赣州市委分别下发文件,就2016年度江西省、赣州市共青团工作进行表彰,理事长单位荣获多项荣誉。
5月3日,共青团赣州市委公布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和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赣市团〔2017〕4号),理事长单位团委获“全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理事长单位团委连续3年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理事长单位商学院团总支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理事长单位教师吴学军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学生郭伟林、刘新华、王敏安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月4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公布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赣青发〔2017〕15 号)。理事长单位团委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理事长单位教师李佰林获“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学生黄金炜获“全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据悉,本次江西省共计授予194名同志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100名同志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60个团委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本次赣州市共计授予110名同志2016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83名同志2016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49个团委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58个团支部(团总支)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终审:产教融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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