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设置的决定
全体理事单位:
经集团一届一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集团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四个工作委员会。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组成,为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由集团理事长单位提出建议名单,并经理事大会通过,为集团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处为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日常事务;同时设立四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就业平台建设工作委员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以及科技推广与创新工作委员会。
请各理事单位积极支持集团组织机构开展工作,为促进江西林业职业教育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而共同努力。
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
2013年1月6日
终审:产教融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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