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
为规范化开展和管理日常工作,使各成员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应对各类考核及奖惩,促进成员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保证部门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21:00在办公室召开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讨论、总结经验,并指导部署下阶段工作。
第二条;会上,由部内成员尤其是职能小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主席团认真听取汇报,并对部内工作予以指导,同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会议记录员必须保证每次例会都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负责例会考勤,对迟到、缺席、请假人员认真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以备案可查。
第三条;办公室成员按《听会制度》及内部安排出席委员会例会。
第四条;例会期间,部内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负责内务管理的主任委员请假,并将假条交至会议记录员处,否则将视为缺勤。
第五条;对于连续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累计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累计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累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无故缺勤,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所有出勤情况将作为学期评优的依据之一,记入部内人事档案。
第六条;会议必须保持高效率以及严肃性。不得在会议期间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以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应当关机或调至震动;主任团的其他要求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第七条;与会人员必须带笔记本,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会前做好发言准备,会上认真倾听他人发言,并积极踊跃地提出各种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有异议必须在会上提出,不得会后再发表有争议的或是有悖于部内团结的言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于会上定论的各类决议和要求,会后必须按照定论执行;例会期间要保持会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散会时须将自己的凳子摆放整齐,桌面整理干净。
第二部分人事制度
第八条;常务部长及副部长由主席团统一提名、常务委员会讨论、民主投票决定、形成部门决议上报主席团,经审批后,正式聘任为主任委员。
第九条;对执行委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由副主任负责纳新具体事宜,纳新时分工到位。
第十条;新成员的录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原则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主任团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合格者即成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执行委员,不合格者应予说明并终止其部内工作和职务,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秉承学生会自愿加入和退出原则,部内成员若要自愿退出者,需履行相应手续,提前一周向主任团递交退会申请,经主任团讨论形成决议上交主席团得到批准后正式退出学生会,未接到批准通知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以开除处理。对工作期满一年及以上且认真负责者,由主席团颁发聘书(聘书颁发前需向主任团递交个人任职期间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部内各成员的表现将记录在人事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综合测评,并做出工作鉴定;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
第三部分活动开展制度
第十三条;每学期期末需向主席团上报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以及本学期的工作总结,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必须向主席团或轮值副主席递交活动计划申请书。计划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如有费用支出,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第十四条;计划申请书未被通过的必须无条件服从执行;计划申请书一旦被通过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申请书的内容认真执行。
第十五条;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有哪些不足之处,有哪些经验教训,对下次活动的展望。
第十六条;由于部门特殊情况,所有参与委员必须在例行性活动及各项临时活动中保持高度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原则性;执行各项监管活动需认真填写监管值班表格,统一归档。
第四部分财务制度
第一章财务预算
第十七条;部门举办各类活动前,应由活动负责人本着节约的原则事先编报预算,做到详细无漏洞。
第十八条活动经费原则上由部门或个人现行垫支,凭发票、收据或其他凭证报账
第十九条;活动经费较大的,可以在活动开始前两周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借款登记单”,预支部分活动款,同时附上详细财务预算;活动费用采取先预支部分,剩余费用在活动结束之后一起结清。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转借挪用活动经费,一经查处主任团可直接将其作开除出会籍处理,之后再以部门重大决议上报主席团备案。
第二章财务报销
第二十一条;活动开支统一在计划申请书列明的财务报销部门报销,每个月的第二周为报销时间。
第二十二条;票据原则上必须为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下在得到财务报销部门的认可出示盖章收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购买物品要开统一发票。发票要求账目明细,并注明所购买物品的名称、用途、经手人(部门)。大额支出需由主席签字后予以报销。不得私报、乱报或虚报金额。
第二十四条;日常工作中原则上不报销交通费、通讯费及工作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销者应报请主席团并由主席团成员亲自批准方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立本部门帐户,并任命一名委员负责记帐、报账和上缴收入。
第二十六条;部门的负责人员应定期将财务内部公开,并由相关负责人员解答委员提出的疑问。
第二十七条;主任团不定期对委员会财务进行抽查。
第二十八条;财务工作上如发现漏洞,由经手人负责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换届时,负责委员须将所有经费帐目和项目整理后公布,并做好校对、交接工作。
第四章工作证管理
第三十条;工作证是队员的身份证,是队员履行自己文明监督管理和检查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同时也可接受广大同学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队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乱用工作证或借与他人。工作证要妥善保存,若丢失要及时上报主席团,并按照团委要求,申请补 发学生会其他部门如因活动确实需要,需由本部门部长或经轮值副主席牵头,再填写相应的借出手续之后,方可借出,借出的管理要求必须按委员会工作证管理要求执行。
第五部分文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有关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人事档案。
二、管理制度。
三、活动;(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方案以及展板管理案例)。
四、其他;(请示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活动大事记以及与其他各部或是外校交流的资料等各类文件)。
第三十三条;主管内务的主任委员和负责的执行委员必须做好各类文档的保密工作,加强档案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主管内务的主任委员和负责的执行委员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每次活动中具有永久性、长期性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
第三十五条;各类文件需采用统一的文本格式,具体要求如下:一级标题采用“宋体”字体、字体大小“二号”,加粗;二级标题采用“宋体”字体、字体大小“小二号”,加粗;三级标题采用“宋体”字体、字体大小“三号”,加粗;正文采用“宋体”字体、字体大小“四号”。
第三十六条;各类活动文件统一编号,并标明存档时间及经手人。
第三十七条;各类文件需准备打印稿,活动计划总结需准备打印稿一式二份,一份递交主席团,一份部内存档。特殊情况下,还需上交一份至团学工作办公室。
第六部分附则
第三十八条;此制度的执行监督由负责内务的主任委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此制度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团签署批准意见后生效,全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
各部门工作职责(修订版)
(一) 主席团
1.全面负责校区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例会;
2.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分配工作的上传下达,积极向学生宿管中心请示、汇报日常工作;
3.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各成员工作安排与协调;
4.负责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培养、管理与考核;
5.负责宿管自律委员会工作组织、协调、联系和沟通;
6.负责自律委员会办公室的经费监督。
(二) 办公室
1.负责工作简报的制定;
2.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考勤记载;
3.日常文书工作及例会的召开、会议状况、记录整理等;
4.负责办公室值班人员的管理、安排和协调;
5定期向同学征求宿舍文化涵韵标准,制定实施学委会下属单位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6.组织学委会下属单位进行全院文明宿舍评比,允许学生个性发挥,全面构建文明、和谐、新颖的宿舍文化;
7.组织学委会内部活动策划,且开展工作;
8.总结学委会各部门的总结和计划,制定学委会短期工作计划,组织学委会委员讨论学委会的工作安排。
9.协助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三)督导部
1.督促查处宿舍内经商行为,维护宿舍秩序,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2.不定期抽查大功率用电器的使用;
3.夜间不定期抽查抽烟、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人员调度和纪律及全体成员会议的会场秩序;
5.不定期抽查学生晚归漏宿现象;
6.每月不定期抽查学生的就寝的情况;
7.协助宿管中心的其他工作。
(四)外宣部
1. 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横幅,海报等进行自律意识宣传,强化学生自律意识,普及自律思想教育,将自律的工作动态透明公开在校师生;
2. 负责开展学生自律委员会对外宣传工作;
3. 定期开展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校园文明的系列宣传工作;
5. 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大型活动的宣传;
6.加强对外联系,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加强横向交流,借鉴其工作经验,学习其管理方法,同时邀请其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
7.联系各企、事业单位,为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的各种活动筹集资金;
8.促进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内部的团结,在内部起协调作用;
9.协助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五)卫生部
1.每周三下午对学生寝室内进行卫生检查并提交检查结果。
2.协助宿管中心对各宿舍楼栋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3.对全院宿舍区域内的卫生、环保、开展义务劳动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4.定期向主席团和院自律委指导老师反馈工作意见。
5.协助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机械与电子学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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