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检查、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现拟开展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学校特制定《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与教师的正常教学相结合,通过教师间互相听课、专家听课、评课等形式推动活动的开展。本次活动,在于进一步发挥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活动的效果,向课堂要效益;在于启迪思维、激发智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于交流和展示课堂教学艺术,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在于研讨和交流最新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二、评选范围
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2014年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所有在编在岗、人事代理和准人事代理专任课教师、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原则
1、参与原则:符合条件的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积极参加到此项大赛,促进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事求是原则: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进行讲课,不能因参加本次活动影响正常教学进度,杜绝采用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
3、公正原则:评价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掺杂个人感情,避免成见效应。
4、多向结合原则:学生评价与专家组评价,教师互相评价等。
四、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选规则及评选程序
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期一年,2014年2月开始,2015年2月结束。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推选、集中培训、评选、总结表彰等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2014年2月)
由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大赛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教学单位(含二级学院、基础部、就业处等,下同)向全校教师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和大赛实施方案。
2、推选阶段(2014年3月-2014年6月):
各教学单位组成专家组对各自所开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并评分(占40%);每个专业(或课程)教研室各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并评分(占30%);授课班级的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占30%)。
学校成立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办公室,综合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和就业处的评价情况,推选出本学期各教学单位的候选教师及课程31人(门),分别为林业与环境学院3名,园林与建筑学院4名,工业与设计学院3名,商学院4名,通讯与信息学院3名,机械与电子学院3名,旅游与外语学院3名,汽车学院3名,基础部4名,就业处1名。
3、集中培训阶段(2014年7月-2014年8月)
学校聘请省内外知名教学专家对推选出的候选教师进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参加培训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评选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1月):
整个评选阶段分为四个步骤:
(1)由学校专家评审组对推选出的候选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实时录像)并评分(占50%);
(2)各候选教师进行说课,学校专家评审组进行提问点评(实时录像)并评分(占20%);
(3)通过校内网络公示参选教师参选课程的授课录像、说课录像、专家点评录像、课程教案和课件等课程教学资料,由全体任课教师进行评分(占30%),教务处进行评分汇总;
(4)学校大赛办公室公示各参选教师(课堂)的得分,评选出10名教师及其课程。
5、总结表彰(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主要工作包括:全面总结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情况;对评选出教师及其课程进行表彰;分专业大类召开研讨活动,汇编“示范课堂”总结及课题、论文、案例反思等成果,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得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前十名的青年教师及其课程授予“示范课堂”称号,并给予教师每人2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对各教学单位推选的候选教师授予“优质课堂”称号,并给予教师每人1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2、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选结果作为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优先依据。
3、对于获得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示范课堂”的教师,在参加各类培训、职称聘用时给予优先考虑。
3、对认真组织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并给予教学考核加分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领导,使大赛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大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武来成
常务副组长:廖忠明
副组长:董新春、黄名广、曾斌、陈世洪、梁泉生、温常青、卢欢庆、杨运来、彭轶、罗永妃、钟晓红、罗玉明
成 员:赵洁、汪葵、杨治国、曾传柯、范伶俐、邱波、熊杰、吴学群、曾小山、钟莉华、谭贻群、姜英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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