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下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就业办: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12周(4月21日-4月30日)开展教学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师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
1.课时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已通过测评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安排等是否按照该课程的教学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与实施。
3.考核形式与内容是否适合学情并能有效的检验该课程的学习效果。
4.教案是否规范,备课资料/讲义是否详细,是否有合适的提前备课量;
5.教学态度是否认真,教学组织情况如何,特别是教材未到的课程。
6.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作业量与教学目标是否匹配。
二、二级学院整体教学工作
1.制度建设。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二级学院实训室管理文件、二级学院教学考核细则等制定是否科学及可行性验证。
2.常规教学。日常教学检查情况是否正常,教研室活动是否正常,临时调课次数,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是否开展,重修学习是否正常开展,全天候教学及竞赛指导工作是否正常开展等。
3.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4.2013-2014下学期上半段教学异动。请将未上报教务处的教学异动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
5、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开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和要求:
1、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及负责人形成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对所属学院(部)所有教研室、任课教师逐个全面检查,挖掘典型,发现问题和不足,如实记录,及时反馈,撰写本单位中期教学检查报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4月30日前将中期教学检查表、检查报告及整改方案书面稿加盖本单位公章送交教务处。
2、学校督导组、教务处抽查。本学期重点检查第二、三批测评课程的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及成效。督导室、教务处将组织安排教学相关人员跟踪各二级学院组织中期教学检查的情况,并于13周抽查部分教师教学材料,对相关结果进行通报。
二级学院(部)作为教学活动组织与实施的重要单位、教学质量控制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把中期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各项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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