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五一”放假安排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22〕44号)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五一”放假安排,现将具体安排及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月24日(星期日)已执行星期二的教学安排,将在暑假中安排补休。5月7日(星期六)正常休息。
二、“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持“外放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放松、“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当前疫情防控措施。
1.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
(1)全体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倡导“不出市、不出省、不出境”,尽量做到工作、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原则上不离开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活动,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地区。
(2)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学生留校过节,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出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并要严格履行离校请假手续和返校销假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校和返校。
2.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有序出行。
(1)全体学生确需外出或入(返)校,请严格按照学工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由学工处另行通知。
(2)教职工外出和入(返)校相关要求:
①从省外返校人员(含来访来客)需提前3天向学校报备,重点关注上海市等疫情地区返校人员,报备表格为《赣州经开区外省入(返)赣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②从省内南昌市、上饶市万年县等有疫情地区返校需提前2天向单位报备,报备表格参照《赣州经开区外省入(返)赣人员登记表》,
以上两项报备流程:由教职工填好报备表格上报各部门、二级学院疫情防控联络员,由联络员上报至综合协调组吕昌武处,统一报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批准后实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后,方能入(返)校。
③全体在校园内(东江源、红旗校区,恒科教学基地)工作、生活的教职员工及在校园内居住生活的教职工家属,确需离开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须提前在OA系统中如实准确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流程》,待审批完成才能外出,并自觉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东江源校区内居住生活的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由工会负责统筹。校企合作企业驻校、家属、及其他无OA账号的人员归口对接部门、二级学院代为履行报备程序。
④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管理好本部门(二级学院)所属人员,及时掌握其行程。
3.切实加强健康监测。
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做好所属学生、教职员工及住校家属,以及在校园居住工作的其他人员(如校企合作企业驻校人员,餐饮、超市工作人员,保洁、绿化、安保、宿管工作人员及各类施工维修项目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测、疫情防控摸排等相关动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五一”假期期间,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按规定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巡查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的部门或个人,将进行通报并扣其所在部门、二级学院督查督办年度考核分,若造成不良影响,将根据要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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