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汽车学院关于评选2012年度“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国旗手”、“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团总支、各团支部以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为宗旨,认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在学院发展和学生素质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团学活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汽车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组织开展评选2012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国旗手”、“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先进班集体”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汽车学院全体学生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班级推荐10人,学生会、自律委共推荐15人,共计25人;
2、优秀辅导员助理:4人;
3、优秀国旗手:3人;
4、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
5、先进班集体:2个
三、评选流程
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或学生会、自律委、党小组)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必须认真填写《汽车学院201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交汽车学院团学办公室梁老师处,电子稿发liangqiqin2008@126.com邮箱(其他邮箱一律不接收)。
四、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0日下午17:00(逾期当弃权处理)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4、积极参与各类活动,表现突出;
5、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至少半年。
(二)优秀辅导员助理
除满足优秀学生干部规定的第1、2条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是学院委任的2012级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辅导员、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所协助班级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优秀国旗手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参与到每次的升国旗仪式中,且态度严肃认真,动作规范,注重自身形象,热爱国旗,珍惜自己作为一名光荣的升护旗手的荣誉;
3、日常行为规范好。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并用心做好党务工作,善于创新方法,搞好结合,成效明显;
3、动员、带领各党支部、党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
4、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顾全大局,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先进班集体
1、班风、学风好,团队组织作用发挥好,全班同学团结友好,纪律严明,奋发向上,班级凝聚力强,开展多项活动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执行校规校纪等规章,无违法和严重违纪的学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校园环境,。
3、积极开展班级活动,班级凝聚力强,积极推行职业能力,人人心理健康,做到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4、认真做好寝室管理工作,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好。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入选各类优秀个人
1、2012年度内有漏宿、晚归、纠风检查、使用违禁电器等记录;
2、2012年度内有考试不及格、受学校或学院处罚的;
汽车学院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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