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据财教[2012]376号文,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学生免学费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中职学生免学费具体享受范围包括:
(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二、对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也作了相应调整:
(一)、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涉农专业除外)的15%确定)。
(三)、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
(四)、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业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另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川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具体咨询辅导员)
针对以上调整,今年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工作要求也有一定变化。具体如下:
一、首先要认真做好10%在校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评选的工作。(必须提供贫困证明原件)
二、认真做好涉农专业除外的15%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必须提供贫困证明原件)
三、无论是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还是享受助学金,都必须上交以下材料:
(1) 免学费学生必须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助学金学生必须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2) 所有申请学生必须提供户口本第一页(户号)和学生本人的那页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材料需按以下要求整理好再上交。
(1)材料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申请表、贫困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须以班级为单位装订,以便于银行开户。
以上材料于11月20日16:00之前上交到学工处204办公室。
学工处资助中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各类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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