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高职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关于2011-2012学年高职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班级:
接省资助中心通知:2012年国家高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已开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具体评定办法将依据《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二、评定时间:
(1)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时间:10月8日上午9:00以前,电子稿发往邮箱。纸质稿2份交往梁启勤老师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时间:10月9日前报电子稿和纸质稿。
(3)助学金上报时间:10月16日前报电子稿和纸质稿。
(4)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评定资格,不再参评。
接收邮箱:liangqin440@163.com
注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电子材料以:姓名+类别(如:彭斌+国家奖学金),以附件形式发送。
国家助学金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电子稿打包发送。格式:某班+助学金汇总
三、名额分配:
(1)学院推荐1名人选,学校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15名。
(2)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按分配表落实。
四、评定要求:
(1)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宣传、成立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2)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一定要贫困证明原件。请班级通知好学生放假办理好这件事。
(3)请各班级严格把关,有违规违纪记录的学生不能参与此次评定活动。凡复查发现违纪的,直接取消名额,并把名额给其他班级。
(4)学校资助中心设立监督电话: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8305828(找芮老师)
汽车学院监督电话:梁老师135******6204
五、材料要求:
1、申请表
2、个人事迹
3、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4、综合素质测评卡原件
5、贫困证明(只有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需要。证明需镇民政所及以上民政局证明)
汽车学院
2012年9月28日
附件:各类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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