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暑假马上就要到了,需要申请下个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统招大专生。(五年制学生后两年可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贫困家庭。
二、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1.老生需申请助学贷款的请于5月1日开始在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址:
(1)农信社系统登陆网址:http://zizhu.jxedu.gov.cn。
(2)开行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a、九江、上饶、吉安、景德镇、鹰潭、萍乡6市的县(市、区)的生源地贷款由农信社承办。
b、南昌、赣州、宜春、抚州、新余5市的县(市、区)由国开行承办。
C、外省的具体由哪个银行经办请咨询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2.老生由各学院出具证明,证明该生为本学院学生。(见附件)
3.各学院于6月中旬将证明统一交往学工处,由学工处出具贷款申请证明。
4.学生于7月1日至8月30日之前到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5.办理贷款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老生携带学生证、学工处出具的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高等学校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民政局出具的贫困证明。
(5)生源地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填写的表格打印出来)。
同时还须由父亲(母亲)同往,他们作为共同借款人。签订好贷款合同,教育局同时会打印出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函)
(6)开学后,新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函)在报到大厅由学工处团委老师统一收取。
(7)老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函)由各学院团学干事在收取后统一交往学工处。
(8)农信社贷款在学工处资助中心通过后由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交钱打往学生的帐户上。
(9)国开行贷款在学工处资助中心通过后由银行审核通过后打往计财处专用账号,多余部分会直接打往学生的支付宝账户。
注:望各学院将此项工作宣传到各班级,各同学。
学工处团委学生资助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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