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自考生毕业申请程序
为使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规范我院自考学生毕业程序,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使各项毕业流程有章可循,根据江西省自考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自考生毕业申请程序》,请参照执行。本规定适应于我院所有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
一: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5、按学院毕业生申请办理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二、申请时间:
1、各分院申报时间: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中旬;
2、教务处审核时间: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1月下旬;
3、费用:60元/人(含证书工本费,电子注册费)。
三、申请材料:
申请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1、全部课程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可直接在江西自考网WWW.JXZK.COM.CN下载成绩证明);
2、所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准考证复印在同一张A4的纸上),专本连读的学生办理专科毕业证要交准考证的复印件;
3、电子照片1张、免冠照片4张(1寸3张,2寸1张),照片要求:数码同底版彩色蓝背景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宽高比例3:4, 大小150KB以内,jpg格式。
4、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15位数身份证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18位数身份证证明);
5、从外省转到江西的自考生须提供转考介绍信;
6、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须提供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的学生须将申报材料备齐,再到所报考专业所在分院申报。
2、各分院应对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专科或本科)》(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填写。
3、申请资格审查的学生应严格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档案袋上相关内容并由所在分院审核。
4、各分院将所有学生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整理、汇总(汇总表见附件1),于12月1日前交教务处自考办审核并汇总,经学院批准后送赣州市自考办。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资格审查的学生应将3张1寸照片贴于《毕业生登记表》上,另1张2寸的照片注明本人专业、准考证号和姓名并按专业与准考证号大小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贴在《毕业生照片册》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照片由教务处盖章)
2、严格按《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时间以本次办理日期为准。(在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的填表日期为待定)
3、《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栏要求详细填写自考过程中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和其他方面的表现等情况。
4、《毕业生登记表》上“院(系)鉴定(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栏,由毕业学生所在分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做鉴定,并由分院领导签字,加盖分院公章。(院系鉴定栏中日期待定)
5、《毕业生登记表》上“考试成绩”栏,按照考试及格科目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年月和成绩。
6、《毕业生登记表》上“助学单位自考管理机构签署审查意见”栏,由学院教务处审查毕业生资格,毕业生和所在分院不需填写。
7、各分院按专业与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档案袋,然后将档案袋和自考毕业生信息汇总表交教务处自考办。
8、各分院在汇总本科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时要分开并按专业与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先不要装入档案袋中、待考办审查完毕后再将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中)。
9、考生不能同时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10、如有需要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还未合格的,请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再申办本科毕业证。
六、毕业证发放:
1、毕业证发放时间:上半年为7月中旬,下半年为1月中旬。
2、毕业证的发放实行分级管理,即自考办将毕业证发放给学生所在分院,再由各分院发放给班级学生。
3、毕业证在发放期间要由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
4、毕业生的存档材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由自考办统一保管。凡须查档的分院和个人,必须经由学生原所在分院同意后,方可到自考办查档。
七、毕业证查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及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子注册,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江西省自考网www.jxzk.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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