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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第三届“环院自强之星”、第四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热情达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志存高远、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环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为不断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 “第四届环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长:曾东东
       副组长:彭欣
成员:张建平、吴学军、李佰林、谭贻群、严军、谢昌明、蓝云、王协斌、杨运来
 
二、推选名额:
林业与环境学院(2人)     园林与建筑学院(3人)    
工业与设计学院(2人)     商学院(3人)   
通信与信息学院(2人)      机械与电子学院(2人)
人文与旅游学院(2人);     汽车工程学院(2人)
学校社团:(4人)           校学生会(3人)
(分别为自强之星及十佳大学生的名额分配,如果林业与环境学院2人,指十佳大学生报2人、自强之星报2人)
 
三、参选对象:
   自强之星:09、10级全日制在校生
   十佳大学生:09、10级全日制在校大专生
 
四、参选条件:
  (一)自强大学生评选条件: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品行端正、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是广大学生自立自强和成长成才的楷模。事迹要真实感人,具有较大影响。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学习成绩优异,曾多次获得省级、校级奖助学金;
2、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勇于进取;或家庭经济困难,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
3、有很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热心公益;
4、事迹典型,并具一定影响力。
 
  (二)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十佳”大学生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且符合下列条件至少三项及三项以上者,可参与学院“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1.思想进步,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迟到、早退现象,无旷课、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勤学善思,在普通学生中能够发挥榜样和旗帜作用。
2.学习成绩优良,多次获得省级或校级奖学金,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3.工作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较好,能配合老师完成各项工作;
4.群众威信较高,能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行为举止文明礼貌,无违法、违纪行为;
6、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科技活动、体育竞赛活动,拥有健康的身心素质,综合素质全面,在文化科技活动、体育竞赛活动以及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三)具有以下情况应在推选中予以重点考虑:
①在社会实践方面能力突出或从事社会服务、学生服务工作,成绩卓越。
②能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参与挑战杯等学术创新活动成果显著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有较为广泛影响。
③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类活动或才艺展示、体育竞技,并能够取得较好名次。
④有其它突出事迹或好人好事。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组织(11月7至11月20日)
1、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并参照学校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标准,进行学院内各班级、专业、年级十佳百优大学生的层级推选,并最终确立十佳百优大学生学院推举评选对象。推荐学生需填写报名表,准备15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包含2张生活照片、个人荣誉证书、个人在校时相关简要介绍、综合素质测评)和演讲时用的ppt,各学院在表格上认真填写好300字以内的推荐词,评选自强之星的同学还应当附个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逆境中发展的相关材料及个人自强自立的材料,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统一电子稿打包发至团委邮箱:hjxytw@126.com,纸制稿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团委202黄老师。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1日。
 
第二阶段:宣传展示及投票(11月20日至11月30日)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选出符合条件者,确定候选人,通过校内宣传报栏、条幅、展板、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进行候选人进行宣传及公示。并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和活动,促使全校师生了解候选人情况,各候选人和推荐单位也可自行对自己进行宣传,并积极参与投票选举,团委将专门设立此次活动的网络投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第三阶段:演讲阶段(12月14日)
   举行全校范围内的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大会,候选人进行公开陈述、答辩。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及演讲答辩内容进行票投(权重不同)。得票排名前10名的十佳大学生及自强之生候选人当选,评选结果公示两日无异议则当选。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12月21日)
   12月21日下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所获“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同学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12月21日――12月30日)
通过各种组织将获奖人物在全校学生中作报告,同全校学生交流学习,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携手共进。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涉及面较广,在学生中影响较大。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评选活动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高质量。
2.严格履行推荐考核程序。各团总支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学生负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对人选的推荐工作。此次评选出的十佳大学生将直接推荐为2012年我校评选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的候选人。自强之星将直接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自强之星的评选。

3.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校园广播、橱窗、网站、院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为学校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校学生工作处、团委
                                                                    2011-11-2
 
(推荐表在学生干部QQ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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