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分院:
为做好2010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毕业资料收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
(一)时间安排:7月12日-13日
(二)要求: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分院负责。各分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分院教学正副院长及科研成果较突出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人数,分院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原则上按专业组建。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小组。答辩可适当聘请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分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答辩安排表于7月5日前由分院统一上报教务处。
3、各分院应将学生答辩名单于答辩前1-2天向学生公布。
4、学生答辩前应充分准备,答辩时简明扼要地自述选题意义,介绍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内容,研究方法、结论等,或介绍设计的主要思路、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改进建议等,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为每人30分钟左右。
5、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并根据审阅意见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
详细见附件:关于做好2010届高职毕业生毕业答辩和毕业实习资料收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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