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组织人事处是学校的主要职能机构,承担干部人才、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党的建设,党务管理等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做好全校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配置、考核和教育工作,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校人事工作计划、学校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的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调配;负责各类人员出国(境)的审批工作,做好出国干部政审工作及调研和信息管理工作,为党委行政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全校分配制度的制定,教职工的调配、聘任及办理退休、退职人员的各种手续等事宜;负责全校工人考核定级培训,合同制工人的管理;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好人事、工资等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专业骨干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的资料收集及资格审查工作,以及全校各系列专业职务的聘任管理工作和特聘教授的设置和聘任管理工作。
(5)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校各部门的考核及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管理工作及亡故职工丧葬费和家属的抚恤费办理。
(6)党建党务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加强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工作措施;负责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7)统筹协调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处分犯错误干部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或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终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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