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赣州市“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届赣州市 “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12 11:54:06 浏览次数: 【字体:

展第十届赣州市

“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一批优秀大中专学生典型,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大学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赣州市“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挑战杯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中获奖;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深入推进我市打好“六大攻坚战”、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在省、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10-15名候选人参加全市评选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4月20日前)。各组织要在充分酝酿,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并于42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团委宣传部。

2.评审阶段(5月1日—5月10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评审,择优确定十佳大中专学生优秀大中专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在赣州市共青团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对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展示,邀请广大团员青年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3.公示阶段 (5月11日—5月15日)。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各学校宣传阵地对十佳大中专学生优秀大中专学生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表彰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进行表彰,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组织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在校园和年轻校友中广泛寻找、选树一批“身边的好同学”、“最美青年学生”、西部基层就业榜样、创业先锋等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通过面对面的报告会、分享会、故事会等方式,以他们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激励青年学生奋发进取、奋斗成才。

2.各组织要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

3.各组织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校内校外广泛宣传发动,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

4.各推报组织务必于42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本材料)报送团委宣传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推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

2.提供所获荣誉的证书复印件(需校团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及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五寸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照片);

3.推荐参评“十佳”的候选人需另附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含电子版)。

联系人:王竹梅

联系电话:0797-8305226

电子邮箱: hjxytw@126.com 

第十届赣州市“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x

第十届赣州市“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十佳、优秀大中专学生、评选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