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社团专业化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树立“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专业建设发展与素质拓展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现有社团基础上成立或扩大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的专业社团,为学生搭建实践平台,促进学生专业学习兴趣,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和校风学风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社团成立原则
专业社团成立与建设须紧密结合专业特色与创新创业实践需要,鼓励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天候教育、竞赛预备队等工作相结合,充分挖掘专业内涵与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专业社团在学生专业技能发展、综合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实践和校园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优秀青年教师的骨干与榜样作用,推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专业社团申请条件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可申请成立1-2个专业社团,专业社团申请需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专业化特征明显的名称和相应的机构。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2、有二级学院教研室的专业指导老师,负责社团建设与发展;
3、社团发起人(初始会员)不得少于10人,且对社团发起人需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4、申请筹建社团,发起人(其中一名负责人)应向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资料:筹备申请表、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一份。专业社团需经批准试运行三个月考察合格后正式成立。
5、专业社团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三、专业社团活动办法
1、专业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或经批准试运行成立两周内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在期末规定的时间递交工作总结,并随时汇报活动情况;
2、专业社团举办活动,须提前写出申请及活动计划,申请包含目的、指导老师、时间、参加人员、场地、规模、经费预算等;
3、专业社团经费由申请费、自筹费、会费组成,必须在指导老师允许和社团联合会监督下使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分别公示一次财务;专业社团享有项目化活动经费申请的优先权。
4、社团活动必须以丰富校园文化,特别是专业文化建设为前提,必须遵守社团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则,不得涉及商业行为。
四、专业社团成立、扩大建设时间和步骤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务必在5月前全面完成新专业社团的成立及原有专业社团的扩大建设工作。原则上每个专业指导一个专业社团,由专业群建设的专业社团可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牵头联合指导一个或多个社团。
(一)新专业社团成立时间和步骤
1、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将基本材料(包括申请、负责人基本情况、发起人员名单、章程、《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专业社团成立申请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专业社团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详情请见附件模板),交至社联主席熊衡处,联系电话:150******1191,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0日;
2、由院团委联合教务全面审核批准并备案公布后,专业社团方可成立,并开展活动。
(二)原有专业社团扩大建设时间和步骤
1、由社团负责人将重新填写的《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专业社团注册登记表》和重新修订的章程一式两份,交至团委欧阳剑处备案;
2、由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健全管理机制,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宣传力度,扩大建设成效。
五、相关说明
1、新成立的专业社团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及相关归口部门管理,自行组织活动,不参与本年度社团工作年终考核。已有专业社团仍由指导单位和社团联合会双重管理,参与本年度年终社团评优考核;
2、本年度专业社团成立与运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请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高中重视学生专业社团的建设与发展,强化社团的指导与支持。
附件一:社团申请材料模板.docx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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