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根据团中央确定的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省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2020年团委上报团省委计划发展团员150名(上半年已发展70名,全院发展团员按照150%比例分配到各团总支)。
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根据各团总支2020年下半年“智慧团建”团员数量(因疫情原因2020级新生暂未入校,不计算在内)的比例进行分配,确定各团总支2020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入团积极分子数量。前期教育阶段不分配具体数量。
三、培训安排
1、申报阶段(9月,各团总支统一上报申请人材料,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团员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团支部发展团员工作,后期院团委组织部将抽查其发展程序材料);
2、前期教育阶段(10月8日—20日,收集入团申请书,开展团前教育工作);
3、培训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初期考试,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等。团课学习不少于8课时);
4、考察阶段(11月21日—30日,考察期);
5、后期阶段(12月上旬,入团仪式,入团志愿书填写,档案梳理,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工作要求
1.逐级下达发展计划。通知下达后,各团总支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级团总支2020年下半年发展团员计划,指导、督促基层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计划,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
2.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院团委根据团省委分配年度发展团员总数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不予承认团员身份。
3.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中对团员发展标准、团员发展程序、入团仪式等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工作。
4.加强督导检查。院团委将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把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团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团总支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规范程序,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
请各团总支于10月12日前将所在单位团员递交的入团申请书纸质材料以团总支为单位汇总交至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陆朝杰、仲先东
联系电话:0797-8305226 183******3823
共青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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