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定于今年秋季学期面向全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5日到11月20日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各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1.学院创建活动(2016年11月14日前):全校各学院团总支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各团支部(总支)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采取网络投票形式进行遴选,每个学院可推荐2到3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至校团委。
2.学校遴选活动(2016年11月15-20日):校团委将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8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环院青年”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通报表扬,发放奖牌。其中排名前3的团支部(总支)将以校团委名义报送省团委学校部,遴选推报全省“活力团支部”。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团支部(总支)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班级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请各学院团总支按照遴选条件于2016年11月14日前,将遴选出的“活力团支部”汇总表和申报表统一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hjxytw@126.com。
联 系 人:王竹梅
联系方式:0797―8305226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校团委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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