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 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各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
现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赣青联发〔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赣州市委教育工委 共青团赣州市委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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