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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8 09:45:41 浏览次数: 【字体:

二级学院: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关于“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1] 18号)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度“红色班级”试点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1.各学院至少要选择一个行政班级开展为期一年的“红色班级”创建工作(原则上曾获评校级“先进学生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优先),制定创建方案和创建目标,建立班级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班级导师和学生干部队伍,在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打造、成果成效等方面融入红色文化元素,推进“红色班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树立标杆、辐射全面。

2.“红色班级”创建要充分依托全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学校深厚的红色文化,融入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注重结合学校特色、专业特色,实现红色文化育人与教育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相统一,使红色文化育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融入青年大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点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3.红色班级”创建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注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红色班级”名称须严谨规范,紧密结合江西和学校实际,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在3月10日前完成“红色班级”申报工作,填写“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邮箱jxhjxyxgc@163.com

2.学校将召开“红色班级”创建评审会确定3-5个立项班级,各申报班级需准备班级创建相关佐证材料,并由班级负责人进行15分钟的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3.“红色班级”创建立项后,将定期召开交流研讨会,由班级负责人介绍创建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红色班级”创建是学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开展好、组织好、落实好。各二级学院要在制度、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支持,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广泛发动,突出示范。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会议、新媒体、班级群等途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推报符合条件的班级参与创建,鼓励学院教师参与指导。

3.注重效果,凝练经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建立的长效机制等,形成思想性、指导性强的经验材料,及时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1).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8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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