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班主任述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根据《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班主任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3年班主任述职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二级学院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考核及述职方式
1、班主任考核参照《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分为学生评价和院系评价两部分,权重分别为30%和70%;
2、班主任述职采用书面和现场结合的形式,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述职会,并选派2名代表于全校班主任述职汇报会上进行述职(具体时间场地另通知)。
四、考核结果
各二级学院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人数不超过实际参与考核人数的15%(不满1人的按1人计),其他等次不做人数限制。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考核内容与流程,考核结果须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并将考核结果报告(需详细列出各等次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于1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104办公室。未提交考核结果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年终班主任津贴发放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1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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