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秋季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9年秋季中职免学费、助学金认定(评选)工作已经完成,现需报送学生资助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1.经认定或评选的享受资助的2019级五年一贯制新生,认定的享受“助学金”的老生也需要填写附件7(仅助学金填写,免学费不用),但无需附材料。
2.经评选的享受资助的2017、2018级五年一贯制的老生。
3.“2019-2020学年中职免学费最终确认名单”、“2019-2020学年中职助学金最终确认名单”、“2019-2020学年不享受免学费名单”、“2019-2020学年不享受助学金名单”共4类名单。
二、报送时间
“最终确认名单”和“不享受名单”于11月22日前报送学工处。
学生申请表、认定表及附件材料于11月27日前报送至学工处。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019-2020学年中职免学费最终确认名单”、“2019-2020学年中职助学金最终确认名单”、“2019-2020学年不享受免学费名单”、“2019-2020学年不享受助学金名单”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二级学院统一领取,由各班级单独交回。请辅导员认真核对名单,确保班级无学生遗漏资助。
2.经认定的享受中职免学费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附件5),表后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评选的享受中职免学费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6),表后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9)。
3. 经认定的享受中职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7),表后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评选的享受中职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7),表后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9)。
4.为保证材料的统一性,所有申请表、认定表均手写,格式按照样表样式填写。
5.材料按班级报送,班级学生材料的顺序按附件8(2019学生资助最终确认名单)的顺序排好,每位同学的材料用装订机订到一起,不能用回形针或夹子。。
附件5:《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附件6:《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7:《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8:2019学生资助最终确认名单
附件9: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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