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1年9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要求。帮助退役军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及落实相关政策有序进行,现就办理学费减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象
尚未办理学费减免手续的在校退役军人学生(21级、20级、19级)
二、办理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A、申请表II(表格须在全国征兵网填写申请下载双面打印、贴好证件照、所在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学校财务审核盖章。)
B、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C、提供复学申请表
2、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A、申请表II(表格须在全国征兵网填写申请下载双面打印、贴好证件照、所在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学校财务审核盖章。)
B、退役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齐全后,于10月15前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提交要求和时间
1、要求:退役军人新生办理学费减免通知涉及学生的各项资助利益和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师认真对待转告到位。
2、退役学生根据程序要求在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否则逾期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9月26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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