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费补(贷)偿办理流程
人武部、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辅导员、班主任、服兵役学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应征入伍学费补(贷)偿的相关申请及办理流程说明如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出入的,则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一、办理时间
集中申请办理应征入伍学费补(贷)偿的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0月15日,未能按本年度办理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延自次年办理。
二、资助对象:
对应(往)届毕业或在校应征入伍(高职)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不包括杂费、5制学生只补大专阶段二年)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 在线(系统中)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此表A4纸正反面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系统中的学费补偿账户“必须是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
2、填表提示:
①、为保证资助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储蓄卡(特别提示:储蓄卡须是一类账户,其他类账户因限额将导致补偿款无法入账)。
②、助学贷款就读学生应征入伍须本人在全国征兵系统中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为及时还贷,保障学生的良好个人征信记录,建议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前将贷款本金(含利息)还清,学校将一次性发放贷款补偿(含利息)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如无提前还款能力则需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沟通,签订一次性还款承诺书。
3、为节省办理时间,建议学生或代办人凭《申请表Ⅰ》先在当地征兵办公室盖章,然后至学校财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08)审核缴费情况签字盖章,最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一食堂前面)。
四、申请材料及顺序
1、《申请表Ⅰ》一式2份(粘贴好学生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均可);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件1份,如委托其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带入伍通知书原件现场验审,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学生本人银行卡(系统中填报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5、已毕业学生须提交毕业证复件复印件1份;
6、若选择助学贷款代偿还须提交贷款合同及还款结清凭证原件(需核查)、复印件。
五、审批及发放
学生或代办人于10月15日前向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收集材料截止后资助中心统一向学校提交学费补(贷)偿款审批流程,校财务处将于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学费补(贷)偿款的发放手续。
六、其他
学生本人或委托其他人代办、代交、邮寄材料均可,若邮寄材料,需提前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联系,以免遗失或材料不全无法办理,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邮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湖边镇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7-8305828
国家开发银行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南(1).pdf
江西农商银行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江西辖内):
https://mp.weixin.qq.com/s/XzXfOSXI24Grq_vx7y29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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