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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应征入伍学费补(代)偿办理流程(2025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30 11:07:48 浏览次数: 【字体:

人武部、计划财务处、二级学院、各学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相关申请及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集中申请办理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的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0月15日,未能本年度集中办理期间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延至次年办理

二、资助对象:

应(往)届毕业或在校应征入伍(高职)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不包括杂费、5制学生只补大专阶段二年)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 在线(系统中)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系统中的学费补偿(代偿)收款账户“必须是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不得填写家长或朋友、同学的账户)。

2.填表提示:

①为保证资助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储蓄卡,无工商银行账户则用其他银行储蓄账户特别提示:储蓄卡须是一类账户二类账户因限额将导致补偿款无法入账)。 

②助学贷款就读学生应征入伍须本人在全国征兵系统填写申请表时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为及时还贷,保障学生的良好个人征信记录,建议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前将贷款本金(含利息)还清,学校将一次性发放贷款补偿(含利息)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如无提前还款能力则需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沟通,签订一次性还款承诺书。

3.为节省办理时间,建议学生或代办人凭《申请表Ⅰ》先在当地征兵办公室盖章,然后学校财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08)审核缴费情况签字盖章,最后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一食堂前面一楼)。

四、申请材料及顺序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A4纸正反面打印2份(粘贴好学生证件照,红底或蓝底照片均可);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件1份,如委托其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现场验审,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学生本人银行卡(系统中填报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5.已毕业学生须提交毕业证复件复印件1份;

6.选择助学贷款代偿还须提交贷款合同及还款结清凭证原件(需核查)、复印件。(选择学费补偿请忽略本条

审批及发放

学生或代办人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收集材料截止后资助中心统一向学校提交学费补()偿款审批流程,校财务处将于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学费补()偿的发放手续若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出入的,则以国家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六、其他

学生本人或委托其他人代办、代交、邮寄材料均可若邮寄材料,需提前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沟通联系,以免邮寄的材料填写不正确或材料缺失、遗失无法办理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邮寄

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东江源大道555号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7-8305828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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