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
校工会
(1)工会组织工作: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会各分会、分会主席、工会委员的领导工作,定期召开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会议,部署和研究工会工作。
(2)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按照《工会法》规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其它重大事宜。
(3)会员发展工作:积极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教职工入会发展组织工作。
(4)文化建设工作: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采取不同的形式和内容、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调解家庭纠纷等。
(5)职工福利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搞好福利工作,开展各项慰问工作;接待教职工的来访来信;负责学校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验收入库、保管与供应工作。
(6)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的老干部及老龄工作政策。
(7)完成上级部门或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TEL:0797- 8305132
终审:工会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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