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21年赣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赣州市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赣市工办通〔2022〕2号文件的通知
转发《关于评选2021年赣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赣州市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赣市工办通〔2022〕2号文件的通知
全院女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表彰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携手为把赣州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巾帼力量,赣州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赣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赣州市女创业带头人评选活动。现予转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女教职工按照要求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送材料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hjxygh@126.com,逾期不再收取。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终审:工会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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