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赣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6号文件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赣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6号文件的通知
全院女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妇女在全市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的火热实践中勇当先锋,成为推动赣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市妇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赣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市妇字〔2022〕6号,现予转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女教职工按照要求于2022年1月18日前报送材料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hjxygh@126.com,逾期不再收取。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终审:工会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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