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林学院毕业生朋友: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通知已下达,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2016届毕业生同学请于2015年12月19日前按要求以班为单位报送到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彭剑斌处。
其它毕业生,请到你企业所在地区的就业管理部了解咨询。
另将省下达《赣人社发【2015】355号文件》转发至管理系统,请参照执行。
园林与建筑学院就业办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016届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清单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自2015年7月21日起,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
(二)补贴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向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5);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类别: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在校生 □
姓 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营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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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号 |
| 毕业时间 |
| 领取营业执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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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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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本人承诺签字 | 本人承诺对以上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高校初审意见(在校生填写) | 经审核、公示,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意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填写) | 经审核、公示,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补贴资金拨付情况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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