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3〕2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制订的《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2013年我省继续在普通高校开展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现就2013年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省共选拔4020名优秀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所需招生计划在今年下达各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安排,具体分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学校确定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报我厅备案。
二、 招生学校
今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为: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九江学院、井冈山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共18所)。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高校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2013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成员:发展规划处处长聂威、高教处处长胡永红、监察室主任王建元。
各招生学校也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推荐,参加选拔考试,招生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推荐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时须填写推荐选拔登记表(见附件三),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学校于4月30日之前将推荐选拔登记表一式二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学校。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规定:招生学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30元(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门,其中英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英语考试费为每人30元,其中20元由招生学校交省教育厅)。
六、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
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1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1日下午和6月2日上午。
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内容由各招生高校确定。
我厅确定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可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录取分数线;
七、选拔工作要求
要继续做好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录取对象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
八、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020090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今年我省18所专升本招生学校为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各招生学校报考,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不超过2012年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的30%。考试科目与招生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各校录取分数线由我厅统一划定。
九、其它事项
2013年我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日常工作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有关考试录取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2、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2013年招生计划安排表
3、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
4、江西省退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生登记表(样表)
5、2013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3月25日
附件一
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
一、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四、推荐选拔程序:考生自愿报考,所在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省教育厅和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英语和两门主要课程考试。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凭招生学校和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
五、学籍和编班: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六、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监督管理: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规学校取消1至3年的推荐或招收专科学生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各校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学校和推荐学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
附件二
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2013年招生计划安排表
单位: 人
学 校 | 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江西农业大学 | 200 | |
江西财经大学 | 260 | |
华东交通大学 | 140 | 其中南京军区部队定向生60人 |
东华理工大学 | 320 | |
江西理工大学 | 180 | |
南昌航空大学 | 180 | |
井冈山大学 | 150 | |
景德镇陶瓷学院 | 100 | |
江西中医学院 | 160 | |
赣南医学院 | 200 | |
赣南师范学院 | 180 |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400 | |
宜春学院 | 180 | |
上饶师范学院 | 60 | |
九江学院 | 600 | |
南昌工程学院 | 150 | |
江西警察学院 | 60 | |
新余学院 | 500 | |
合计 | 4020 |
附件三
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
报考学校、专业: 准考证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贴 照 片 处 (1寸) | |||||||
毕业 学校 | 所学 专业 | 年级 | 学制 | 担任何种 职 务 | 受奖励 情况 | |||||||
专科综合测评 情 况 | 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情况 | 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 | 特长 | |||||||||
选拔 测试 成绩 | 英语 | 基础1 | 基础2 | 总分 |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 |||||||
推荐审批情况 | 院系意见 | |||||||||||
毕业 学校 意见 | ||||||||||||
招生 学校 意见 | ||||||||||||
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四
江西省退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考生登记表(样表)
报考学校、专业: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贴 照 片 处 (1寸)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毕业证书编号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退役安置地(市、县)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联系电话 | |||||||
选拔 测试 成绩 | 英语 | 基础1 | 基础2 | 总分 |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 ||||
招生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五
2013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4月 | 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
4月30日前 | 推荐学校向各招生学校集体报名 |
5月6日前 | 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 |
6月1日上午 | 省教育厅组织英语考试 |
6月1日下午、6月2日上午 | 各招生学校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程考试 |
6月20日前 | 省教育厅公布英语考试成绩和英语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公布考试成绩 |
6月25日 | 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录取方案 |
6月30日前 | 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
9月底前 | 各招生学校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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