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赣教职成字【2012】29号《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时间,安排做好本校的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hjxyjyb@163.com ,通知文件详见附件。
一、 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在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等)近十届毕业生中评选出就业创业之星100名。
二、 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
(二)学习勤奋、观念先进,开拓创新精神强;
(三)自主择业,艰苦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对社会贡献大。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4******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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