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建筑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高职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认定退役士兵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了解,班级民主评议,现将园林与建筑学院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0月12日前向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反馈。
联系电话:王老师 184 2832 6848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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