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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院级“红色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0 16:32: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根据《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院级“红色班级”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选树一批政治方向坚定、红色底蕴深厚、专业融合突出、育人成效显著的示范班级,推动红色文化育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红色基因传承机制,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时代新人。

二、评选范围

所有参与“红色班级”创建活动的班级,以2025级、2024级为主体,鼓励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功能型”班级(如实验班、校企合作班)参与。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参评“红色班级”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要求:参评班级创建至少1年及以上时间。

(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红色班级”结项验收表和“红色班级”创建工作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

红色班级”创建工作总结报告,要求3000字以内,结构清晰,包含以下五个部分:

1.创建背景。结合班级专业特点、学生构成,阐述开展红色班级创建的思想基础与现实需求。

2.创建目标。明确近期(学年内)、中期(毕业前)、长远(毕业后跟踪)目标体系,涵盖思想引领、学业发展、实践能力、品德修养等维度。

3.具体举措。重点突出红色文化打造、组织制度建设、思想引领培育、红色实践开展等方面的做法。须体现江西红色特色(如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八一精神等)与专业融合亮点。

4.核心成效。以数据、案例、成果清单等形式呈现班级在思想建设、学风建设、实践服务、辐射带动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5.存在问题与未来展望。客观分析创建过程中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深化建设的思路。

(三)创建成果汇报展示PPT(5-8分钟)供评审答辩使用,内容须涵盖:

1.班级概况。班级基本信息、红色班级命名由来及寓意。

2.红色文化打造。班级红色文化标识(班旗、班徽、班级公约等)、红色文化阵地建设、红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3.组织制度建设。班级管理机制、导师配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考评激励制度等。

4.思想引领培育。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党团建设、红色“移动课堂”等。

5.红色实践开展。含红色走读、实地研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地校企合作实践等。

6.示范辐射成效。含班级荣誉、成员成长成果、对兄弟班级的带动作用、媒体宣传报道等。

(四)其他特色材料

1.班级与红色人物、革命后代的交流记录。如邀请老红军后代、烈士后人进班讲述革命故事,开展访谈、座谈等活动的图文记录或音视频材料。

2.校企/校地红色育人合作成果。与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地方企业等共建育人平台的协议、活动记录及成效说明。

3.原创红色教材、课程资源等。班级参与开发的红色文化读本、课程案例库、红色文创作品、微党课视频等成果材料。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推选(2026年9月-10月)

各学院须至少遴选1个行政班级参与申报(往届已评选为校级“红色班级”的不再参与评选),于2026年10月14日前将推选参评“红色班级”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邮箱:jxhjxyxgc@163.com,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同步报送。

2.校级评审(2026年10月)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会,各申报班级由班级负责人或班级导师进行5-8分钟PPT汇报答辩,评审专家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与表彰(2026年11月)

评选产生校级“红色班级”若干名,予以表彰并在全校推广建设经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

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红色班级”创建评选的重要意义,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组建由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辅导员构成的指导团队,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突出特色,深化融合

创建工作要依托江西丰富红色资源,将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融入班级建设全过程,注重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与专业学科特点,形成“一院一品”的差异化建设格局。

3.注重实效,凝练经验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做法与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材料,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红色文化育人浓厚氛围。

 

附件: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红色班级”结项验收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0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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