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要求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答题方式
1.请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http://www.jiangxi.gov.cn/)官网,或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和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官网,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2.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到系统后台保存。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加强统筹,抓紧落实,尽量扩大调查覆盖面和回复率,提高调查实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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