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对2025年度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进行年审的通知
各位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
根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7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度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年审做如下通知: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审核地点(邮寄地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源大道555号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309室
经办人:张小元,何依伊
联系电话:139-7078-7182,182-7979-6001
三、审核办法
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可采用现场年审或邮寄证明材料两种方式。提交证明材料如下:
材料1: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材料2:无固定收入证明材料(未满十八周岁无需提供)
(1)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2)填写并提供《无固定收入承诺书》1份(见附件1);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材料3:拍摄并提供本人近期影像1份(样式见附件2)。影像须为本人左手手持2024年11-12月份省级以上发行刊物的合影,右手手持本人身份证,影像应清晰显示刊物日期和本人五官。影像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打印在A4纸上,并注明现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其它事项
1.未按时参加年审或年审不通过者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停发遗属生活补助。
2.若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因故去世,请家属务必于1个月之内向我院工会(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报告。我院会不定期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家庭进行走访调查,若发现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亡故而晚报或不报现象,将追回冒领金额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每年11-12月份为年审时间,请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如实提供上述年审材料,以便按期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附件:
学院组织人事处 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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