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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环保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 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 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 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 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二) 请假(手写请假条)必须得到部长或主席的批准并签 字,不得由他成员代请。

 (三)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 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 好会议记录。

(五) 开会时手机调为静音,时刻保持现场安静。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 计划交办公室。

 (二)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 档。

 (三) 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两天之 内交工作总结。

 (四)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 工作。

(五)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 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 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 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 学生会经费在主席团、学院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 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 销。

(三)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 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社会实践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 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 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四)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 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 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 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 纪律。

(五) 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 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 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 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六)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 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七) 学生会主办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 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 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方式

 (1)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的基础分为 0 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3)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评优评先由考核分为基础。一学期考核成绩负 10 分进行警告, 负 20 分将进行劝退。

(三)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 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 奖惩标准如下:

(1)奖励

1.成员如有在一个月未出现缺勤、请假(此缺勤、请假包 括全体成员大会、查早餐、社会实践、平时临时的通知)者一律 加 2 分。

2.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2 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 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2 分。

3.自愿为学院比赛加油者加 2 分。

4.积极为学院取得荣誉者加 2 分。 5.自愿参与活动者加 2 分。

 (2) 惩罚

一、以下按情节严重适当扣分

1.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 2 分/次,迟到早退扣 2 分/次, 没有会议记录的,扣 1 分/次,没戴会牌者,扣 1 分/次。玩手机交头接耳者,扣 1 分/次。扰乱例会秩序者,扣 5 分/次。

2.值勤无故不参加者,扣 2 分/次,迟到早退扣 2 分/次; 缺勤(迟到 5 分钟算缺勤),扣 3 分/次;

3.不按时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不及时上交各类资料,无 计划、总结以及其他资料扣 3 分,迟交扣 2 分/次,迟交一天 视为空缺扣 3 分/次;

4.学生会组织安排活动,无故不按要求参加,故意推脱每 次扣 5 分/次,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律者扣 3 分/次

5.如果未到办公室值班并且未请假者扣 2 分/次,未去 站岗或未去查寝未请假者则扣 4 分/次,未去晨跑并且未请假 者扣 5 分/次,部门开例会未向部长请假缺勤者扣 3 分/次。

6.请假三次算一次缺勤(缺勤者扣 5 分/次),活动缺勤 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7.对于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 坏本会声誉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 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 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以上惩罚触犯任何一项,先扣分,并且抄惩罚制度一遍。 如有下次,翻倍处理)

 二、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 .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 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4.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 学生会评优制度

 (1) 学期末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 名先进工作者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负责。

 (2) 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三次,第一次由纪检部问清缘 由,如果没有合适的缘由则写 800 字检讨书(并且扣 5 分),如 果发生第二次此类事则再次问清缘由,如没有合理的缘由则写 1 500 字检讨书(并且扣 10 分),如果发生第三次则不得进行学 末的“先进个人”的评比。如果有第四次则劝其退会。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

c.不得有违纪白榜行为。

 注:(1)本制度由环保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 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环保学院学生会

2020 年 11 月


终审:环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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