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组织开展2024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开始,从3月21日起,学院教职工无需预约,可以随时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为帮助学院教职工了解汇算清缴相关政策,熟练完成个税 APP 操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学院计财处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与指导,通过线上钉钉通知、线下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向教职工详细解读个税汇算清缴政策,方便教职工自行学习操作,完成申报及后续退税补税事宜,确保职工均能享受税收红利政策、保持自身良好征信。
按照要求,教职工个税汇算清缴工作需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计财处将持续跟进,为教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保障此项工作圆满收官。
作者:计财处陈婷 编辑:肖朕 签发:李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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